# 112-022 已決標公告

南海之星、南海之星2號交通船113年船體保險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8,301
原始預算
$ 200,000
底價金額
$ 350,000
決標折數
45.2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6.56.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添全
聯絡電話 (06)9213822#305
機關代碼 3.76.56.42
單位名稱 機料課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聯絡人 李添全
聯絡電話 (06)9213822#305
傳真號碼 (06)9217081
電子郵件信箱 fw69970@phpto.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機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7 09:00
開標時間 112/11/27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會議室(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二擇一)1.郵遞寄至:澎湖郵局第39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處總務課收發(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投保日中午12時0分起至保險期滿1年中午12時0分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經營財產保險之相關保險業者,並具有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資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要保標的:南海之星客貨交通船(預算20萬元)、南海之星2號客貨交通船(預算50萬元)。 (二)要保資料:如招標文件04-船舶資料。 (三)船舶價值: 1.南海之星:新臺幣1,000萬元整。 2.南海之星2號:新臺幣1億360萬元整。 (四)投保金額: 1.南海之星:新臺幣1,000萬元整。 2.南海之星2號:新臺幣1億360萬元整。 (五)保險自負金額:無。 (六)保險期間: 1.南海之星:12個月,自113年1月19日中午12時0分至114年1月19日中午12時0分止。 2.南海之星2號:12個月,自113年7月29日中午12時0分至114年7月29日中午12時0分止。 (七)保險條款,批改事項,特約條款(條件)及特約保證事項: 1.本保險遵照倫敦保險人協會所訂之協會船舶時間條款(1/10/83)-僅限於賠償全損(包括救助、救助費用及損害防止費用)等有關條文規定投保。 2.本保險遵照協會放射污染點、化學、生物、生化及電磁武器除外條款(10/11/03)。 3.本保險保證須航行區域在【澎湖、臺灣、金門、廈門海域】。 4.本保險保證持有經港務局簽證之合格及有效之船舶檢查證書。 5.本保險保證停航期間不退費約定。 (八)保險單之送達: 1.南海之星:保險單應於113年1月1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核對;逾期未送者,即視為不承包,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2.南海之星2號:保險單應於113年7月2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核對;逾期未送者,即視為不承包,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九)付款方式: 1.南海之星:於113年1月1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保單主要規定事項應有中、英文對照)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經核對無誤後,一次付清款項。 2.南海之星2號:於113年7月2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保單主要規定事項應有中、英文對照)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經核對無誤後,一次付清款項。 (十)其他事項: 1.得標廠商於檢附保單時需提供保險連絡人名稱、電話、地址等詳細資料,以因應事故發生時緊急通報。 2.事故發生時,為應緊急之需要或經通報後保險人(廠商)無法及時回應時,被保險人(機關)得逕行依實務運作進行拖救、拖繫作業,其有關拖救費用,均由保險人(廠商)負責全額支付。 3.若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被保險人應主動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不得拒絕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機料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南海之星2號」交通船113年船體保險
預估數量 1
單位 1
預算金額_2 2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截標時間 112/11/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4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添全
聯絡電話
(06)9213822#305
機關代碼
3.76.56.42
單位名稱
機料課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聯絡人
李添全
聯絡電話
(06)9213822#305
傳真號碼
(06)9217081
電子郵件信箱
fw69970@phpto.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機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7 09:00
開標時間
112/11/27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會議室(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二擇一)1.郵遞寄至:澎湖郵局第39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處總務課收發(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投保日中午12時0分起至保險期滿1年中午12時0分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經營財產保險之相關保險業者,並具有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資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要保標的:南海之星客貨交通船(預算20萬元)、南海之星2號客貨交通船(預算50萬元)。 (二)要保資料:如招標文件04-船舶資料。 (三)船舶價值: 1.南海之星:新臺幣1,000萬元整。 2.南海之星2號:新臺幣1億360萬元整。 (四)投保金額: 1.南海之星:新臺幣1,000萬元整。 2.南海之星2號:新臺幣1億360萬元整。 (五)保險自負金額:無。 (六)保險期間: 1.南海之星:12個月,自113年1月19日中午12時0分至114年1月19日中午12時0分止。 2.南海之星2號:12個月,自113年7月29日中午12時0分至114年7月29日中午12時0分止。 (七)保險條款,批改事項,特約條款(條件)及特約保證事項: 1.本保險遵照倫敦保險人協會所訂之協會船舶時間條款(1/10/83)-僅限於賠償全損(包括救助、救助費用及損害防止費用)等有關條文規定投保。 2.本保險遵照協會放射污染點、化學、生物、生化及電磁武器除外條款(10/11/03)。 3.本保險保證須航行區域在【澎湖、臺灣、金門、廈門海域】。 4.本保險保證持有經港務局簽證之合格及有效之船舶檢查證書。 5.本保險保證停航期間不退費約定。 (八)保險單之送達: 1.南海之星:保險單應於113年1月1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核對;逾期未送者,即視為不承包,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2.南海之星2號:保險單應於113年7月2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核對;逾期未送者,即視為不承包,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九)付款方式: 1.南海之星:於113年1月1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保單主要規定事項應有中、英文對照)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經核對無誤後,一次付清款項。 2.南海之星2號:於113年7月2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保單主要規定事項應有中、英文對照)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經核對無誤後,一次付清款項。 (十)其他事項: 1.得標廠商於檢附保單時需提供保險連絡人名稱、電話、地址等詳細資料,以因應事故發生時緊急通報。 2.事故發生時,為應緊急之需要或經通報後保險人(廠商)無法及時回應時,被保險人(機關)得逕行依實務運作進行拖救、拖繫作業,其有關拖救費用,均由保險人(廠商)負責全額支付。 3.若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被保險人應主動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不得拒絕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機料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南海之星2號」交通船113年船體保險
預估數量
1
單位
1
預算金額_2
2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截標時間
112/11/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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