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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保留後續擴充採購之權利,增購金額為採購金額用罄為止,期間至本船驗收合格交船日止。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新建100GT以下交通船乙艘及20GT以下3艘,採用FRP材質。二、100GT以下乙艘交通船,載客人數99人(含2位輪椅席位),續航力:於巡航船速不小於400浬、最高航速高於(含)22節,本船之建造與檢驗,包括船體、輪機、電機及艤裝等主次要裝備及原材料、物件,均須符合(CR)最新版本規範之要求並取得船級協會之驗證證書,全船需入級CR並取得船級證書,其船級為︰CR100+E, Passenger ship, FRP Hull, Coastal Service, CMS+。三、20GT以下3艘交通船,載客人數詳如機關需求規範書,續航力:於巡航船速不小於200浬、最高航速高於(含)20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於300、345、390及480個日曆天完工交船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營業項目有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代碼:CD01010)。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廠商應附具下列文件,相關資料須預先填妥、簽署: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得至經濟部-全國工商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非營利單位請提供主管機關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有關「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業已由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6249D號令核定自98年4月13日起不在適用,而對於前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亦由經濟部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資料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及信用證明影本。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修正部份規格如下:
一、100GT穩度:取消陀羅儀,改裝雙龍骨。
二、100GT船速:船速22節調降1節,改為21節。
三、20GT、100GT保固:主機、減速機、發電機保固由5,000小時以前之保固責任,下修為運轉時數達3,000小時(含)以前或2年(含)內(以先到者為準)。
四、20GT、100GT備品:本船各主機及輔機之耗材、備品由2年下修至1(含)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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