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pbs@phpto.penghu.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招標文件費0元,免費提供。
2. 郵遞領標者,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妥選定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台幣200元)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處總務課購取。專人領標者:逕向本處業務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105年11月1日截止收件期限前,逕向本處業務課索取(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2. 郵遞領標者: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截止收件時間前(以郵戳為憑),逕向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購取。
3. 專人領標者:逕向本處業務課索取。
4. 電子領標者: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自行繳費下載(http://web.pcc.gov.tw)。
5. 廠商參與投標,屆時如末到場,放棄減價及說明權利。
其它
1. 數量摘要:詳預算書及投標須知等文件。
2. 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處業務課鄭啟聰,連絡電話:(06)9213822轉101,地址同招標機關。
(2)採購稽核: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B.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興里治平路32號。
(3)受理檢舉: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732、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政風室,電話:(06)921-2075,傳真:(06)921-5069,地址同招標機關。
3.其餘未盡事宜,詳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處業務課鄭啟聰,電話06-921-3822轉101,傳真:(06)921-3519,地址同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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