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F-108-47 已決標公告

屠體待運區冷鏈工程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決標日:108/09/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驊冷氣空調設備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80,000
原始預算
$ 3,387,822
底價金額
$ 3,272,000
決標折數
97.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代碼 3.76.56.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機關代碼 3.76.56.29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傳真號碼 (06)9274755
電子郵件信箱 fm35710@farm.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助金額 1,693,911元
補助機關_2 3.76.56 澎湖縣政府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24 09:00
開標時間 108/09/24 10: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萬元整(NT$170,000元 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2F行政科)、郵遞寄送至澎湖郵局第88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冷凍空調業(丙等或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200元』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日起14日內完成。並應於簽約日起14日內開工。 五、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胡雁翎 小姐 (電話:06- 921449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機關代碼
3.76.56.29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傳真號碼
(06)9274755
電子郵件信箱
fm35710@farm.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助金額
1,693,911元
補助機關_2
3.76.56 澎湖縣政府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24 09:00
開標時間
108/09/24 10: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萬元整(NT$170,000元 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2F行政科)、郵遞寄送至澎湖郵局第88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冷凍空調業(丙等或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200元』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日起14日內完成。並應於簽約日起14日內開工。 五、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胡雁翎 小姐 (電話:06- 921449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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