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m35710@farm.peng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本局二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以現金繳 納)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本局三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捕蜂衣1萬8,000元、防護手套7,000元、照明頭燈1萬1,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至澎湖郵局第88號郵政信箱或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二樓行政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應於簽約日起3個月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澎湖縣政府消防局並完成驗收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有案且與本採購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提出者,需另檢附相關營業項目資料。得自經濟部全國工商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100元』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四、決標方式:可複數決標、最低標決標、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五、履約保證金金額:捕蜂衣新臺幣1萬8,000元、防護手套新臺幣7,000元、照明頭燈新臺幣1萬1,000元,繳交方式依政府採購法及本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六、標售及訂立契約:於決標後15日內完成簽約。逾期不簽訂合約視同放棄,本局將重新辦理招標。
七、招標方式:本採購招標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辦理,廠商需於截止投標期限內將標封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或郵遞至『澎湖郵局第88號信箱』。開標時間於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地點本局三樓會議室。
八、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九、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之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一)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二)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3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生態保育科藍志嵐(06- 9262620轉113)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86,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