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F-107-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澎湖縣農路兩側銀合歡及雜草清除預約式採購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決標日:107/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鵬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4,650
原始預算
$ 466,000
底價金額
$ 379,500
決標折數
64.4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代碼 3.76.56.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機關代碼 3.76.56.29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傳真號碼 (06)9274755
電子郵件信箱 fm35710@farm.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10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6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4 09:00
開標時間 107/01/24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07年12月1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核准立案之專業廠商,且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者: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園藝服務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 ,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 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知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訂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14日內與機關完成簽約。 五、得標廠商應依據契約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工作內容並送機關審核。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方壽星(06-9262620分機25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機關代碼
3.76.56.29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傳真號碼
(06)9274755
電子郵件信箱
fm35710@farm.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10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6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4 09:00
開標時間
107/01/24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07年12月1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核准立案之專業廠商,且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者: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園藝服務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 ,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 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知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訂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14日內與機關完成簽約。 五、得標廠商應依據契約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工作內容並送機關審核。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方壽星(06-9262620分機25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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