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m02530@farm.penghu.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場購買或郵購)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立案之農民團體,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
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 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上
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決標方式: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由評審小組依評審作業須知進行評審,以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四、履約保證金金額:本案不收取。
五、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 法」相關法令辦理。
六、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 員會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3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農牧科王文毅先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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