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F-106-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澎湖縣農路兩側銀合歡及雜草清除預約式採購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決標日:106/0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原生育林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5,000
原始預算
$ 466,000
底價金額
$ 463,670
決標折數
63.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代碼 3.76.56.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機關代碼 3.76.56.29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傳真號碼 (06)9274755
電子郵件信箱 fm35710@farm.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10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6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2/18
原公告日 106/0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22 09:00
開標時間 106/02/22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06年12月1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核准立案之專業廠商,且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者: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園藝服務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婕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知信封封裝,應提式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知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訂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四、訂立契約: (一)取得優勝之廠商,由機關(甲方)通知辦利議約事宜。議約不成時,由次一序位廠商遞補辦裡議約。 (二) 決標之日起7日內完成簽約。 (三)得標廠商應依據合約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工作內容並送機關(甲方)審核。 五、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六、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554,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馬公市中興里治平路32號)。 (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四)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五)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方壽星#25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機關代碼
3.76.56.29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傳真號碼
(06)9274755
電子郵件信箱
fm35710@farm.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10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6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2/18
原公告日
106/0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22 09:00
開標時間
106/02/22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06年12月1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核准立案之專業廠商,且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者: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園藝服務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婕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知信封封裝,應提式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知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訂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四、訂立契約: (一)取得優勝之廠商,由機關(甲方)通知辦利議約事宜。議約不成時,由次一序位廠商遞補辦裡議約。 (二) 決標之日起7日內完成簽約。 (三)得標廠商應依據合約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工作內容並送機關(甲方)審核。 五、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六、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554,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馬公市中興里治平路32號)。 (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四)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五)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方壽星#25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2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