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k28450@phaf.peng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6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65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預算金額用罄或115年12月1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農藝及園藝業、花卉栽培業、農事服務業、其他農業或景觀工程等相關業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封郵資)一併以快捷郵件於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65號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公園管理股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100元」逕自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公園管理股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投標系統網站(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五、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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