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6)9210405分機640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fs11410@phhcc.penghu.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澎湖縣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運籌計畫輔導團隊委託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3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30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郵遞寄達)澎湖郵局第74號郵政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9年12月15日前完成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勞務採購廠商切結書。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資格文件 (一) 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等文件,以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提出者,需另檢附相關營業項目資料。(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本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三)公立、研究機構:
1、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教育機關:公函或加蓋關防之投標同意書。
七、標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局行政科,電話(06)9261141-124。
2.本標案採電子領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24T11:19:42+08:00
電子郵件信箱
fs11410@phhcc.penghu.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郵遞寄達)澎湖郵局第74號郵政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勞務採購廠商切結書。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資格文件 (一) 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等文件,以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提出者,需另檢附相關營業項目資料。(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本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三)公立、研究機構: 1、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教育機關:公函或加蓋關防之投標同意書。 七、標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局行政科,電話(06)9261141-124。 2.本標案採電子領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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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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