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W-106003 已決標公告

重要聚落望安花宅2、103與136號古厝修復工程案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6/10/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澎匠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00,000
原始預算
$ 19,417,500
底價金額
$ 19,000,000
決標折數
94.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6.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明吉
聯絡電話 (06)9261141#124
機關代碼 3.76.56.2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聯絡人 王明吉
聯絡電話 (06)9261141#124
傳真號碼 (06)9264271
電子郵件信箱 fs54600@phhcc.penghu.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CW-1060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24,06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9,417,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2 10: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1: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郵遞寄達)澎湖郵局第74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4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相關切結書 七、營造業 (一)營造業登記證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八、資格規定一 擬聘工地主任人員名單:如履約能力相關證明 文件 九、資格規定二 擬聘各類匠師資格需檢附簡歷表:如履約能力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局行政科,電話(06)9261141-124。 2.本標案採電子領標。 3.本案俟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另發函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價格標)投標,押標金新台幣玖拾伍萬元($950,000)整於投價格標時檢附。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行政科(技士王明吉)聯絡,電話(06)9261141轉124。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明吉
聯絡電話
(06)9261141#124
機關代碼
3.76.56.2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聯絡人
王明吉
聯絡電話
(06)9261141#124
傳真號碼
(06)9264271
電子郵件信箱
fs54600@phhcc.penghu.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CW-1060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24,069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9,417,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2 10: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1: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郵遞寄達)澎湖郵局第74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4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相關切結書 七、營造業 (一)營造業登記證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八、資格規定一 擬聘工地主任人員名單:如履約能力相關證明 文件 九、資格規定二 擬聘各類匠師資格需檢附簡歷表:如履約能力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局行政科,電話(06)9261141-124。 2.本標案採電子領標。 3.本案俟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另發函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價格標)投標,押標金新台幣玖拾伍萬元($950,000)整於投價格標時檢附。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行政科(技士王明吉)聯絡,電話(06)9261141轉124。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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