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W-105011 已決標公告

馬公金龜頭礮臺園區休憩及導覽解說設施工程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5/1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雄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80,000
原始預算
$ 1,827,725
底價金額
$ 1,6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6.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明吉
聯絡電話 (06)9261141#124
機關代碼 3.76.56.2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聯絡人 王明吉
聯絡電話 (06)9261141#124
傳真號碼 (06)9264271
電子郵件信箱 fs54600@phhcc.penghu.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CW-10501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15
原公告日 105/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27 10:00
開標時間 105/12/27 11: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縣文化局行政科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郵遞寄達)澎湖郵局第74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相關切結書 七、營造業(一)營造業登記證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八、土木包工業(一)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局行政科,電話(06)9261141-124。 2.本標案採電子領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明吉
聯絡電話
(06)9261141#124
機關代碼
3.76.56.2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聯絡人
王明吉
聯絡電話
(06)9261141#124
傳真號碼
(06)9264271
電子郵件信箱
fs54600@phhcc.penghu.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CW-10501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15
原公告日
105/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27 10:00
開標時間
105/12/27 11: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縣文化局行政科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郵遞寄達)澎湖郵局第74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相關切結書 七、營造業(一)營造業登記證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八、土木包工業(一)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局行政科,電話(06)9261141-124。 2.本標案採電子領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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