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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應115年基本工資、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法定費用調漲,在契約有效期限內,依法令實際調幅針對派駐人員人事相關費用,對於得標廠商執行增購作業(以公文交換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而增購項目為「人事費」、「勞工退休準備金」、「勞保」、「健保」等項目各增購1個月,另「割草」項目增購上限為6次,上開增購項目概估總金額為新臺幣12萬8,919元整 (詳預算表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澎湖縣立體育場2樓會議室(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8-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8-1號(澎湖縣多功能綜合體育館1樓服務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或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115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二、本標案僅採電子領標。
三、投標廠商應於本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其它
:
(一)數量摘要:人事費、勞退準備金、勞保、健保等3人X11月、保險3人X1年,割草全年2次等項目。
(二)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場承辦人員莊王信,連絡電話:(06)9272803分機202,傳真:(06)9275449,地址同招標機關。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立體育場(推廣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