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y98460@phldcc.peng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118-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118-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於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本案預算經費中央補助:110年度補助4,575千元,本府配合1,144千元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它
壹、數量摘要:澎湖縣流浪動物收容中心園區周邊環境整建及內部設備改善工程一式。
貳、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單位人員: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吳靜芷,連絡電話:(06-9212839),傳真:(06)9214277,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118之1號。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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