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民大道六段288號16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5/03/16 - 115/04/01
品項名稱
115年度義勇消防人員等志工團體「意外保險」1批勞務採購案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附加說明
一、為提升採購效率運用採購法後續擴充之機制,規劃辦理114年度義勇消防人員等志工團體「意外保險」1批勞務採購案(案號114-013),即考量後續擴充之需求條件,並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採限制性招標...7、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招標階段即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及需求書:載明「為提升採購效益,擬規劃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於預估需用預算新臺幣70萬5,900元額度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限制性招標,原有採購後續擴充,向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之各項單價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文換約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會議」。
二、115年度義勇消防人員等志工團體「意外保險」1批勞務採購案(案號115-012),後續擴充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2萬2,704元整(投保意外保險人數648人,每人意外保險採購金額新臺幣498元整)。
三、旨案,本局於115年3月11日(澎消企字第1153200671號函)依限制性招標程序函請原供應廠商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賡續辦理義勇消防人員等志工團體「意外保險」後續擴充換文程序事宜;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收到本局之函文,並於115年3月16日函復本局表示同意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辦理115年度義勇消防人員等志工團體「意外保險」1批勞務採購案(案號115-012)後續擴充事宜,已達成雙方意思合致,完成訂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