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國立臺北教育大 | $ 5,400,000 | WIN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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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
| 機關代碼 | 3.76.56.1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6.56.19 |
| 單位名稱 | 督導企劃科 |
|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 馬公市 四维路320號 |
| 聯絡人 | 歐志煌 |
| 聯絡電話 | (06) 9263346 #6631 |
| 傳真號碼 | (06) 927174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5/01/28 10: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2-004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1 |
| 補助機關名稱 | 內政部 |
| 補助金額 | 3,247,000元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澎湖縣-全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03729709 |
| 廠商名稱 | 國立臺北教育大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私立學校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和平東路2段134號 |
| 廠商電話 | (02) 27321104 |
| 決標金額 | 5,40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5/01/28 - 115/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801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1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27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5年度「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勞務採購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國立臺北教育大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5,471,000元 |
| 底價金額 | 5,445,3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5,400,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5/01/28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5/03/06 |
| 契約編號 | 115-004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5,40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56.19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
| 附加說明 | 審 標 結 果 一、招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辦理。採限制性招標,不經公告邀請原供應廠商「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議價程序。 二、經採購單位分別就廠商所提送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其資格、價格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主席隨即宣布續行辦理議價程序。 決 標 過 程 本案採限制性招標與原供應廠商「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行議價程序,廠商報價金額為新臺幣547萬1,000元整,在本局採購預算金額以內,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議價程序規定,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後訂定底價,隨即由主持人及需求單位依廠商所報之價格完成核定底價後,接續與廠商辦理議減價程序,限制之減價次數為3次,與廠商進行議減價程序前,請示主持人廠商之報價金額新臺幣547萬1,000元整有無進入底價,主持人核對底價表後宣布廠商報價未進入底價,依程序接續辦理議減價第1次減價新臺幣545萬元整,未進入底價,第2次議減價新臺幣540萬元整,在本局核定之底價金額新臺幣544萬5,300元整以內,其廠商標單及核定底價金額,經監辦單位審核確認無誤後,且無標價偏低之情形,主持人即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規定,宣佈決標於該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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