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9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119救災救護指揮派遣不斷電系統電池」1批財物採購案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10/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000
原始預算
$ 315,000
底價金額
$ 311,500
決標折數
70.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6.1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4 蓄電池、一次性電池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6.56.19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 馬公市 四维路320號
聯絡人 歐志煌
聯絡電話 (06) 9263346 #6631
傳真號碼 (06) 927174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08/12 10:00
原公告日期 110/08/0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澎湖縣-全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家數 3
廠商代碼 31275691
廠商名稱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信義路5段150巷2號4樓之3
廠商電話 (02) 27225333
決標金額 22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0/08/18 - 110/11/15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728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9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8
廠商代碼_2 53118653
廠商名稱_2 元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代碼_3 83289443
廠商名稱_3 立貝克科技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119救災救護指揮派遣不斷電系統電池」1批財物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20,000元
底價金額 311,5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20,000元
未得標廠商 立貝克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78,800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金額_2 289,8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08/18
決標公告日期 110/08/31
契約編號 110-019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20,000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本次採購之標的物,經審查後符合本次招標需求及規格。 2.本次得標廠商為本局119報案系統維護廠商,該廠商對本局 119報案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服務態度良好。 3.本次採購依採購法第 58條要救廠商提出說明,經廠商敘明理由後,本中心認敘明相關事項合理,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故無需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6.56.19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或比價。 二、經上網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書,本案投標廠商計有 3 家廠商於截止收件前將書面投標文件送達本局,開標前經開標人員審查合格投標廠商家數計有 3 家,審標結果有效標 3 家,無效標 0 家。 三、開標前經開標人員審查合格投標廠商家數計有3家,投標廠商達法定家數,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之規定,主持人即宣布進行開標程序。 四、採購單位及業務單位分別就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審查結果,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主席隨即宣布續行與合格廠商辦理後續階段之報價作業程序。 五、經廠商報價後1號廠商元詠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27萬8,800元整、2號廠商立貝克科技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28萬9,800元整、3號廠商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22萬元整,3家廠商標價金額在本局核定之底價金額以內,廠商之報價金額又以编號3號廠商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22萬元整為最低,經試算後其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且有政府採購法第58條「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標價偏低之處理程序情形。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處理程序,最低標總標價低於底價80%,但在底價70%以上,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保留決標,請該廠商於限期內提出書面說明。 七、本案於開標程序中,投標廠商均未派員到場,無法請最低標廠商於開標現場提出說明,故於限期請最低標提出說明前先行辦理「保留決標」,俟廠商於限期5日內提出書面說明後,並俟業務需求單位審定最低標廠商其書面說明之合理性,再行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執行程序續行辦理後續事宜;為利採購作業程序之進行,當場即由開標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 八、最低標廠商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08月18日期限內提出書面說明,經需求單位就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所做之說明予以分析評估,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無需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本案本局110年08月18日「保留決標處理陳核表」業經鈞長核准同意決標予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在案。 九、本案同意決標於最低標廠商,隨即請開標主持人(底價核定人)依程序公布核定之底價表,其所核定之底價金額為新臺幣31萬1,500元整;當於作成決標之決定時,得免另訂定時間及地點公開為之,另依採購法第52條第3項規定,決標時得不知通投標廠商到場,其結果依規定通知各投標廠商。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6.56.19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 馬公市 四维路320號
聯絡人
歐志煌
聯絡電話
(06) 9263346 #6631
傳真號碼
(06) 927174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08/12 10:00
原公告日期
110/08/0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澎湖縣-全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家數
3
廠商代碼
31275691
廠商名稱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信義路5段150巷2號4樓之3
廠商電話
(02) 27225333
決標金額
22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0/08/18 - 110/11/15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728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9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8
廠商代碼_2
53118653
廠商名稱_2
元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代碼_3
83289443
廠商名稱_3
立貝克科技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119救災救護指揮派遣不斷電系統電池」1批財物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20,000元
底價金額
311,5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20,000元
未得標廠商
立貝克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78,800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金額_2
289,8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08/18
決標公告日期
110/08/31
契約編號
110-019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20,000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本次採購之標的物,經審查後符合本次招標需求及規格。 2.本次得標廠商為本局119報案系統維護廠商,該廠商對本局 119報案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服務態度良好。 3.本次採購依採購法第 58條要救廠商提出說明,經廠商敘明理由後,本中心認敘明相關事項合理,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故無需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6.56.19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或比價。 二、經上網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書,本案投標廠商計有 3 家廠商於截止收件前將書面投標文件送達本局,開標前經開標人員審查合格投標廠商家數計有 3 家,審標結果有效標 3 家,無效標 0 家。 三、開標前經開標人員審查合格投標廠商家數計有3家,投標廠商達法定家數,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之規定,主持人即宣布進行開標程序。 四、採購單位及業務單位分別就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審查結果,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主席隨即宣布續行與合格廠商辦理後續階段之報價作業程序。 五、經廠商報價後1號廠商元詠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27萬8,800元整、2號廠商立貝克科技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28萬9,800元整、3號廠商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22萬元整,3家廠商標價金額在本局核定之底價金額以內,廠商之報價金額又以编號3號廠商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22萬元整為最低,經試算後其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且有政府採購法第58條「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標價偏低之處理程序情形。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處理程序,最低標總標價低於底價80%,但在底價70%以上,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保留決標,請該廠商於限期內提出書面說明。 七、本案於開標程序中,投標廠商均未派員到場,無法請最低標廠商於開標現場提出說明,故於限期請最低標提出說明前先行辦理「保留決標」,俟廠商於限期5日內提出書面說明後,並俟業務需求單位審定最低標廠商其書面說明之合理性,再行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執行程序續行辦理後續事宜;為利採購作業程序之進行,當場即由開標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 八、最低標廠商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08月18日期限內提出書面說明,經需求單位就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所做之說明予以分析評估,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無需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本案本局110年08月18日「保留決標處理陳核表」業經鈞長核准同意決標予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在案。 九、本案同意決標於最低標廠商,隨即請開標主持人(底價核定人)依程序公布核定之底價表,其所核定之底價金額為新臺幣31萬1,500元整;當於作成決標之決定時,得免另訂定時間及地點公開為之,另依採購法第52條第3項規定,決標時得不知通投標廠商到場,其結果依規定通知各投標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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