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C214-06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特種勤務清道側護大型重型機車2輛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14/07/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春風車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90,000
原始預算
$ 1,848,000
底價金額
$ 1,792,560
決標折數
94.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6.1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金哲瑋
聯絡電話 (06)9277215#2083
機關代碼 3.76.56.18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聯絡人 金哲瑋
聯絡電話 (06)9277215#2083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EVUPOEVH@phpb.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為新臺幣200元。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至本局秘書科(出納)繳納費用後,持據向後勤科(上班時間)購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08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7/08 14: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7/08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6)9277215#2083))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後勤科採購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24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澎湖郵政第115號信箱,或專人送(寄)達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收發室(逾截標時間不受理)。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80日曆天內交貨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招標公告若與其他招標文件不一致時,以招標文件為主。 三、為提升採購效率,以利機關審標、決標程序作業順利進行,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之情事,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在時間內(依個案性質,由開標主持人定之)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連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契約書由機關另洽印刷廠商裝訂,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支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08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金哲瑋
聯絡電話
(06)9277215#2083
機關代碼
3.76.56.18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聯絡人
金哲瑋
聯絡電話
(06)9277215#2083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EVUPOEVH@phpb.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為新臺幣200元。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至本局秘書科(出納)繳納費用後,持據向後勤科(上班時間)購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08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7/08 14: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7/08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6)9277215#2083))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後勤科採購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24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澎湖郵政第115號信箱,或專人送(寄)達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收發室(逾截標時間不受理)。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80日曆天內交貨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招標公告若與其他招標文件不一致時,以招標文件為主。 三、為提升採購效率,以利機關審標、決標程序作業順利進行,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之情事,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在時間內(依個案性質,由開標主持人定之)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連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契約書由機關另洽印刷廠商裝訂,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支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08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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