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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lhsel@phpb.peng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至本局秘書科繳款(上班時間)後,持據向後勤科領取。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本局2樓大禮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勞務採購,且採總包價法,由廠商自行衡量物價波動情形,決定是否投標。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合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及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餘如本案招標文件中之廠商投標資規格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原招標文件之"8、(未曾停業處分)切結書"要求投標廠商"自政府採購法施行後,未曾受主管機關之懲戒或停業處分",經本局審認與政府採購法第101、103條不符,爰予刪除,並配合酌修"1、準用最有利標投標須知"、"6、廠商投標資規格審查表"並修正原招標文件之"7、(充分了解法令)切結書"為"7、廠商責任切結書"相關文字。
二、本局已於"1、準用最有利標投標須知"二十七、載明"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3年1月3日下午2時30分。";惟標封誤植開標時間為"民國113年1月9日下午2時30分",爰予修正。
三、請各投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開標日若澎湖縣遇颱風或地震等天然災害因素停止辦公,本局再另行通知廠商開標日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