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p1090531 已決標公告

2020知卡宣公園夏日運動會整體規劃執行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09/06/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馬可艾思設計工作室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映瑤技士
聯絡電話 (03)823357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農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吳映瑤技士
聯絡電話 (03)8233575
傳真號碼 (03)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u951602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8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8 17:20
開標地點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村景觀科辦公室(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0月9日前繳交成果報告結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或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法人、團體。 2、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繳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 5、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6、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評選會議日期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六、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代理人應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至開標地點,並出示其身分證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映瑤技士
聯絡電話
(03)823357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農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吳映瑤技士
聯絡電話
(03)8233575
傳真號碼
(03)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u951602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8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8 17:20
開標地點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村景觀科辦公室(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0月9日前繳交成果報告結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或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法人、團體。 2、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繳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 5、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6、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評選會議日期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六、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代理人應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至開標地點,並出示其身分證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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