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suanhung@hl.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為合法設立之水土保持、土木、大地、水利等四類專業省、縣、市技師公會、相關專業學術研究團體及院校。
附加說明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2.廠商以電⼦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證書⾯
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
功能列印表]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
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領標憑證書⾯明細紙本⼜未派員到場
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除向本案招標機關提出外,可逕向本標的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農業處⽔⼟保持科]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