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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林榮路33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中營業項目有關鍋爐、安裝及維護保養項目。
二.機械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工廠登記證
四.販賣之鍋爐所屬製造廠須持有勞檢所核發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
五.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相關證照。
六.國家檢定考試乙級鍋爐操作人員證書。
七.安全閥測試操作人員執照。
八.急救人員訓練執照。
九.完稅證明或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應繳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
主管稽核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表收執聯)影本。
十.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金融機關無退票紀錄證明。
備註:
ㄧ.以上證件,投標廠商投標時需檢附證件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
二.以上證件如有需要時,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起3日內將正本送交本所核對。
附加說明
本公司上班日星期二~星期六,上班時間09:00~16:3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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