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ALA1090729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花蓮農村再生推廣活動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09/09/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綠奇規劃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70,000
原始預算
$ 4,17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4.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梵羽
聯絡電話 (03)823357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農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吳梵羽
聯絡電話 (03)8233575
傳真號碼 (03)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via6445@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0 17:00
開標時間 109/09/10 17:1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2樓農業處農村景觀科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詳本案花蓮縣政府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有能力受託本案事項,並需具備農村再生與社區營造、產業輔導經驗、景觀、建築、空間環境規劃 、室內設計、室內裝修、園藝等相關背景政府立案之公司、行號、機構或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評選會議定於:109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2點,於本府2樓第五會議室辦理,請依評選須知內容到場進行評選。 2.本案為複數決標,採固定金額決標:第一優勝廠商執行新臺幣230萬元,第二優勝廠商執行新臺幣187萬元,機關得視廠商履約狀況決定案件分配。 3.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治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4.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者,視同放棄。 5.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6.本索開標時間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契約第二條工作項目B-(A)(B)(C)(D)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_2 2,3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預估數量_2 4
預算金額_3 1,87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梵羽
聯絡電話
(03)823357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農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吳梵羽
聯絡電話
(03)8233575
傳真號碼
(03)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via6445@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0 17:00
開標時間
109/09/10 17:1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2樓農業處農村景觀科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詳本案花蓮縣政府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有能力受託本案事項,並需具備農村再生與社區營造、產業輔導經驗、景觀、建築、空間環境規劃 、室內設計、室內裝修、園藝等相關背景政府立案之公司、行號、機構或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評選會議定於:109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2點,於本府2樓第五會議室辦理,請依評選須知內容到場進行評選。 2.本案為複數決標,採固定金額決標:第一優勝廠商執行新臺幣230萬元,第二優勝廠商執行新臺幣187萬元,機關得視廠商履約狀況決定案件分配。 3.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治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4.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者,視同放棄。 5.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6.本索開標時間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契約第二條工作項目B-(A)(B)(C)(D)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_2
2,3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預估數量_2
4
預算金額_3
1,87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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