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1080010880 已決標公告

109年花蓮旅遊觀光期刊推廣行銷計畫案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09/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商訊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00,000
原始預算
$ 3,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俊賢
聯絡電話 (03)8230751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觀光處/觀光行銷科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李俊賢
聯絡電話 (03)8230751
傳真號碼 (03)8237213
電子郵件信箱 chlee33@h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經機關成立專案小組,經評鑑達到標準(80分),得優先續約一年(增購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4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3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31 09:30
開標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109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商業或營利事業法人或公益法人。營利事業法人須領有合法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等須符合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中J大類之出版事業且有從事公關、傳播、廣告、影視或相關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附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切結書1。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標案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六)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俊賢
聯絡電話
(03)8230751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觀光處/觀光行銷科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李俊賢
聯絡電話
(03)8230751
傳真號碼
(03)8237213
電子郵件信箱
chlee33@h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經機關成立專案小組,經評鑑達到標準(80分),得優先續約一年(增購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4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3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31 09:30
開標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109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商業或營利事業法人或公益法人。營利事業法人須領有合法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等須符合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中J大類之出版事業且有從事公關、傳播、廣告、影視或相關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附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切結書1。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標案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六)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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