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P1060218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106年度農村再生工程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06/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創源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16,818
原始預算
$ 754,545
底價金額
$ 716,81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映瑤技士
聯絡電話 (03)8277171#50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農業處農村景觀科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吳映瑤技士
聯絡電話 (03)8277171#505
傳真號碼 (03)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u9516020@nt.h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依實際需要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項目為設計及監造,擴充經費上限為328萬8,183元,期間於經費用罄時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助金額 745,52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4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4 09:10
開標地點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會議室(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 。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 大地工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影本。 (2)執業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其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證書影本。 (2)執業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其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執業有效期限內之執業執照影本。 (3)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4)其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106年3月28日下午2時整假本府農業處會議室。 二、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保留決標期限至106年5月30日止,逾期則不予決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四、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六、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映瑤技士
聯絡電話
(03)8277171#50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農業處農村景觀科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吳映瑤技士
聯絡電話
(03)8277171#505
傳真號碼
(03)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u9516020@nt.h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依實際需要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項目為設計及監造,擴充經費上限為328萬8,183元,期間於經費用罄時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助金額
745,52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4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4 09:10
開標地點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會議室(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 。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 大地工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影本。 (2)執業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其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證書影本。 (2)執業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其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執業有效期限內之執業執照影本。 (3)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4)其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106年3月28日下午2時整假本府農業處會議室。 二、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保留決標期限至106年5月30日止,逾期則不予決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四、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六、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4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