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案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受委託廠商115年工作績效評鑑達80分(含)以上,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簽奉核准後,洽原廠商續約1年,至多1次(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上限為995萬1,000元整(北北區、中區、南區各210萬7,000元、北區363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號(婦幼親創園區辦公大樓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社會福利服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依法立案之團體或機構或財團法人組織,其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早期療育、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服務。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備文件:
1.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4.服務建議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花蓮縣政府委託辦理「115年度花蓮縣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服務」-南區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