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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機關評鑑成績達80分或通過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市)輔具工作成效查核」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並經議價程序奉准後洽原廠商續約1年。契約價金:1,970萬元。履約期限: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二)如115年度預算經議會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本府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總收文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社會福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復健相關醫事機構、護理機構、醫事團體。
(二)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