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1090010171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婦幼福利園區」規劃設計及空間整修統包工程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10/04/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唐系統傢俱室內裝修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682,028
原始預算
$ 18,684,43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憶玲
聯絡電話 (03)8227171分機256~257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憶玲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227171分機256~257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823989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il@hl.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SC109001017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花蓮縣「婦幼福利園區」規劃設計及空間整修統包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530,000元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8,684,439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 18,684,439元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3/10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建築主體修繕(包含:建築物外牆、結構、廁所、屋頂及相關拆除及清運等)。 (2)水電工程(包含:各區域基礎照明、設備電力、電源箱等) (3)室內裝修(含廁所等各空間整修及所需相關設備) (4)形象工程(大門入口招牌、形象看板、指示牌、小看板及園區整體意象等) (5)戶外各場地整修(含大門/中庭/廣場/停車場/園區周邊圍牆等) (6)消防設備工程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31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31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本府第二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30,000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150日曆天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含土木包工業)及室內裝修業。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同時兼具符合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之業務,否則應共同投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二、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内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招標機關另召開評選會議辦理評選,請廠商依該通知時間派員列席,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者視同放棄。 五、本採購案所需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六、更正投標須知八十二條其他須知及契約書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新增(十六)條內容:「本採購案其已完成立法程序之預算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整及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估需用金額新台幣368萬4,439元整,先行合併招標簽約,如預估需用金額新台幣368萬4,439元整,如因預算程序遭刪減,就不足金額之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更正公告同時展延等標期。 七、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0T01:21:28+08:00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陳憶玲
聯絡電話 (03)8227171分機256~257
傳真號碼 (03)8239895
電子郵件信箱 cil@h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5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684,43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建築主體修繕(包含:建築物外牆、結構、廁所、屋頂及相關拆除及清運等)。 (2)水電工程(包含:各區域基礎照明、設備電力、電源箱等) (3)室內裝修(含廁所等各空間整修及所需相關設備) (4)形象工程(大門入口招牌、形象看板、指示牌、小看板及園區整體意象等) (5)戶外各場地整修(含大門/中庭/廣場/停車場/園區周邊圍牆等) (6)消防設備工程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3/31 09:00
開標時間 110/03/31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本府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30,0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含土木包工業)及室內裝修業。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同時兼具符合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之業務,否則應共同投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二、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内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招標機關另召開評選會議辦理評選,請廠商依該通知時間派員列席,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者視同放棄。 五、本採購案所需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六、更正投標須知八十二條其他須知及契約書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新增(十六)條內容:「本採購案其已完成立法程序之預算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整及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估需用金額新台幣368萬4,439元整,先行合併招標簽約,如預估需用金額新台幣368萬4,439元整,如因預算程序遭刪減,就不足金額之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更正公告同時展延等標期。 七、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3/31 09:00
開標日期 110/03/31 09:3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花蓮縣「婦幼福利園區」規劃設計及空間整修統包工程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3020812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3020812.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310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76.55&job_number=SC109001017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6.55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憶玲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憶玲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227171分機256~257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823989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il@hl.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SC109001017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花蓮縣「婦幼福利園區」規劃設計及空間整修統包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530,000元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8,684,439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
18,684,439元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3/10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建築主體修繕(包含:建築物外牆、結構、廁所、屋頂及相關拆除及清運等)。 (2)水電工程(包含:各區域基礎照明、設備電力、電源箱等) (3)室內裝修(含廁所等各空間整修及所需相關設備) (4)形象工程(大門入口招牌、形象看板、指示牌、小看板及園區整體意象等) (5)戶外各場地整修(含大門/中庭/廣場/停車場/園區周邊圍牆等) (6)消防設備工程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31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31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本府第二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30,000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150日曆天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含土木包工業)及室內裝修業。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同時兼具符合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之業務,否則應共同投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二、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内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招標機關另召開評選會議辦理評選,請廠商依該通知時間派員列席,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者視同放棄。 五、本採購案所需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六、更正投標須知八十二條其他須知及契約書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新增(十六)條內容:「本採購案其已完成立法程序之預算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整及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估需用金額新台幣368萬4,439元整,先行合併招標簽約,如預估需用金額新台幣368萬4,439元整,如因預算程序遭刪減,就不足金額之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更正公告同時展延等標期。 七、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0T01:21:28+08:00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陳憶玲
聯絡電話
(03)8227171分機256~257
傳真號碼
(03)8239895
電子郵件信箱
cil@h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5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684,43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建築主體修繕(包含:建築物外牆、結構、廁所、屋頂及相關拆除及清運等)。 (2)水電工程(包含:各區域基礎照明、設備電力、電源箱等) (3)室內裝修(含廁所等各空間整修及所需相關設備) (4)形象工程(大門入口招牌、形象看板、指示牌、小看板及園區整體意象等) (5)戶外各場地整修(含大門/中庭/廣場/停車場/園區周邊圍牆等) (6)消防設備工程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3/31 09:00
開標時間
110/03/31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本府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30,0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含土木包工業)及室內裝修業。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同時兼具符合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之業務,否則應共同投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二、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内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招標機關另召開評選會議辦理評選,請廠商依該通知時間派員列席,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者視同放棄。 五、本採購案所需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六、更正投標須知八十二條其他須知及契約書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新增(十六)條內容:「本採購案其已完成立法程序之預算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整及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估需用金額新台幣368萬4,439元整,先行合併招標簽約,如預估需用金額新台幣368萬4,439元整,如因預算程序遭刪減,就不足金額之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更正公告同時展延等標期。 七、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3/31 09:00
開標日期
110/03/31 09:3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花蓮縣「婦幼福利園區」規劃設計及空間整修統包工程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3020812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3020812.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310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76.55&job_number=SC109001017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6.55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