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決標日起二年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上限24萬,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2樓VR體驗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彎大路1號、教育網路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能夠承攬與本案履約標的有關之廠商,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逕行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列印營業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書面報價(請參閱需求說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修正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機關允許廠商以電子化方式辦理領標(以下簡稱電子領標)者,應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規定,並應於招標文件訂明電子領標之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資格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五、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本案擬採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經評審後優先決標於合格原住民廠商,如第1階段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本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評審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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