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468,745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建設處公共工程科會議室
履約期限
由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1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1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1) 甲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2) 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2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1) 單獨投標符合上述1.項(1)~(3)所有基本資格者可單獨投標(即綜合營造業者之營業項目同時包含電器承裝業及自來水管承裝商,始能單獨投標,否則應共同投標)。
(2) 共同投標
符合上述1項基本資格其一者採共同投標,並以甲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所有成員中應包含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應付具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切結書1、投標廠商聲明書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單一廠商已具備全部之資格條件者免附)。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工程已訂定廠商資格且符合需求,並無特殊需求,不訂定特定資格,增加廠商投標意願。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 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招標文件辦理。
三、廠商投標時請列印繳交本案電子領標序號憑證,附於標封內,以便檢驗。(依據工程會114年4月1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42號函,未檢附電子領標憑證者為不合格標。另領標憑據編號重複者均為不合格標)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六、本案『工程有價物售所得(為負值,繳回主辦機關) 為新臺幣-456,500元,此項單價不得因契約總價增減而調整,變更設計亦同。』
七、本案於115年3月31日上午9時整於本府建設處公共工程科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格之投標廠商,另行通知至本府指定之時間及地點參加評選,屆時請備妥評選相關資料。
八、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之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最有利標或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時,則最有利標從缺並廢標。(餘未盡事宜請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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