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A1140029590 已決標公告

七星潭風景區旅遊服務中心及景觀廊帶興建工程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15/0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見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6,825,193
原始預算
$ 146,825,19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鍾驊(公共工程科)
聯絡電話 (03)22391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鍾驊(公共工程科)
聯絡電話 (03)223915
傳真號碼 (03)223915
電子郵件信箱 chunghuw@h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013,72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6,825,19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預算金額內,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其施作項目詳標單之後續擴充工項,預算計新臺幣2,751萬5,068元整,其餘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各工程項目、單價及各項規定依原契約規定辦理。其上限金額為工程預備費之加總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5.1 交通部觀光署
補助金額 99,202,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EA1140029590-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1/07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3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8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甲 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如招標公告及證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新臺幣1億4,682萬5,193元(為跨年度編列預算:114年度預算9,406萬元,115年度預算4,698萬元,116年度578萬5,193元,共編列1億4,682萬5,193元。115年度及以後年度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另因本案涉及中央補助,115年度及以後年度預算如未獲補助機關通過或經立法程序刪減,得依同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五、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六、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 分證件及授權書:(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 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七、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之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未達75分者不得列為最有利標或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75分時,則最有利標從缺並廢標。(餘未盡事宜請詳招標文件) 八、本案預算包含有價料回收(金屬有價料回收,殘值繳回公庫,包含請於完工繳交價款或由實際撥款金額中扣除價款。)本工程預估金屬回收重量為29.9噸,折價單價為每噸5000元(固定價格),剩餘價值折價費用約149,500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鍾驊(公共工程科)
聯絡電話
(03)22391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鍾驊(公共工程科)
聯絡電話
(03)223915
傳真號碼
(03)223915
電子郵件信箱
chunghuw@h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013,724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6,825,19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預算金額內,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其施作項目詳標單之後續擴充工項,預算計新臺幣2,751萬5,068元整,其餘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各工程項目、單價及各項規定依原契約規定辦理。其上限金額為工程預備費之加總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5.1 交通部觀光署
補助金額
99,202,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EA1140029590-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1/07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3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8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甲 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如招標公告及證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新臺幣1億4,682萬5,193元(為跨年度編列預算:114年度預算9,406萬元,115年度預算4,698萬元,116年度578萬5,193元,共編列1億4,682萬5,193元。115年度及以後年度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另因本案涉及中央補助,115年度及以後年度預算如未獲補助機關通過或經立法程序刪減,得依同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五、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六、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 分證件及授權書:(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 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七、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之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未達75分者不得列為最有利標或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75分時,則最有利標從缺並廢標。(餘未盡事宜請詳招標文件) 八、本案預算包含有價料回收(金屬有價料回收,殘值繳回公庫,包含請於完工繳交價款或由實際撥款金額中扣除價款。)本工程預估金屬回收重量為29.9噸,折價單價為每噸5000元(固定價格),剩餘價值折價費用約149,500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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