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700萬元(預估114年12月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預算金額為700萬元,總計為新臺幣1,400萬元整,如有新增工作项目,得通知廠商召開議價會議辦理議價:如有提前履約之需求,廠商應予配合,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换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另含116年擴充,擴充上限為12個月,原得標廠商表現良好者,本機關得通知原得標廠商以前一年(115年度)契約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會議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業
廠商資格摘要
1.須同時符合「廠商基本資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901011(保全業) 」、「I901011(保全業)」。
甲、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
乙、公司開業3年以上並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服務商業同公會之有效會員(須檢附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丙、保全服務業登記證明文件(得由分包廠商檢附)。
丁、公司開業3年以上,並為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之有效會員(得由分包廠商檢附)。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近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無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者,請洽國稅局取具營業稅免稅證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
1.投標須知內容修正:第21條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第75條投標文件截止投標日
2.投標外封套內容修正: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