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A1110002033 已決標公告

北昌國小新建幼兒園園舍興建工程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11/09/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162,459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27-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成興
聯絡電話 (03)8246912
pkPmsMain NzAwNTg2NzU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17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曾成興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24691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824617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1-2197hl@hl.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EA1110002033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北昌國小新建幼兒園園舍興建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27-教育用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3,395,588元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8/10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34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9&orgId=3.76.55&cno=EA1110002033&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16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420日曆天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符合上述1.項(1)~(3)所有基本資格者可單獨投標(即綜合營造業者之營業項目同時包含電器承裝業及自來水管承裝商,始能單獨投標,否則應共同投標)。 (2) 共同投標 符合上述1.項基本資格其一者採共同投標,並以 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所 有成員中應包含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 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應付具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切結書1、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盡事宜請詳證件審查表或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111年8月16日上午9時30分辦理資格開標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另行通知參加評選會議,請符合資格廠商備妥評選相關資料參加評選會議。 二、本案評選採序位法: (一)本案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且價格納入評比,由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評選委員就初審意見、廠商資料、評選項目逐項討論後,由各評選委員辦理序位評比,就個別廠商各評選項目及子項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個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最有利標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時,則最有利標從缺並廢標。 (二)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之序位且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並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如有2家(含)以上廠商總評分在80分以上且序位合計值相同者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其擇定方式為: ■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適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 之1規定,由機關擇一為之,或於招標文件預先擇一: □(1)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一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 者優勝廠商。綜合評選後之序位合計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2)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 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仍相同者,由召集 人(或副召集人)抽籤決定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10T11:07:28+08:00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曾成興
聯絡電話 (03)8246912
傳真號碼 (03)8246177
電子郵件信箱 001-2197hl@h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3,395,588元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34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9&orgId=3.76.55&cno=EA1110002033&seq=02&UpdSq=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6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萬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4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符合上述1.項(1)~(3)所有基本資格者可單獨投標(即綜合營造業者之營業項目同時包含電器承裝業及自來水管承裝商,始能單獨投標,否則應共同投標)。 (2) 共同投標 符合上述1.項基本資格其一者採共同投標,並以 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所 有成員中應包含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 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應付具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切結書1、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盡事宜請詳證件審查表或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111年8月16日上午9時30分辦理資格開標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另行通知參加評選會議,請符合資格廠商備妥評選相關資料參加評選會議。 二、本案評選採序位法: (一)本案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且價格納入評比,由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評選委員就初審意見、廠商資料、評選項目逐項討論後,由各評選委員辦理序位評比,就個別廠商各評選項目及子項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個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最有利標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時,則最有利標從缺並廢標。 (二)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之序位且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並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如有2家(含)以上廠商總評分在80分以上且序位合計值相同者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其擇定方式為: ■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適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 之1規定,由機關擇一為之,或於招標文件預先擇一: □(1)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一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 者優勝廠商。綜合評選後之序位合計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2)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 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仍相同者,由召集 人(或副召集人)抽籤決定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08/15 17:00
開標日期 111/08/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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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成興
聯絡電話
(03)8246912
pkPmsMain
NzAwNTg2NzU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17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曾成興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24691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824617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1-2197hl@hl.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EA1110002033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北昌國小新建幼兒園園舍興建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3,395,588元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8/10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34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9&orgId=3.76.55&cno=EA1110002033&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16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420日曆天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符合上述1.項(1)~(3)所有基本資格者可單獨投標(即綜合營造業者之營業項目同時包含電器承裝業及自來水管承裝商,始能單獨投標,否則應共同投標)。 (2) 共同投標 符合上述1.項基本資格其一者採共同投標,並以 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所 有成員中應包含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 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應付具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切結書1、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盡事宜請詳證件審查表或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111年8月16日上午9時30分辦理資格開標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另行通知參加評選會議,請符合資格廠商備妥評選相關資料參加評選會議。 二、本案評選採序位法: (一)本案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且價格納入評比,由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評選委員就初審意見、廠商資料、評選項目逐項討論後,由各評選委員辦理序位評比,就個別廠商各評選項目及子項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個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最有利標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時,則最有利標從缺並廢標。 (二)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之序位且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並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如有2家(含)以上廠商總評分在80分以上且序位合計值相同者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其擇定方式為: ■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適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 之1規定,由機關擇一為之,或於招標文件預先擇一: □(1)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一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 者優勝廠商。綜合評選後之序位合計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2)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 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仍相同者,由召集 人(或副召集人)抽籤決定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10T11:07:28+08:00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曾成興
聯絡電話
(03)8246912
傳真號碼
(03)8246177
電子郵件信箱
001-2197hl@h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3,395,588元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34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9&orgId=3.76.55&cno=EA1110002033&seq=02&UpdSq=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6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萬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4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符合上述1.項(1)~(3)所有基本資格者可單獨投標(即綜合營造業者之營業項目同時包含電器承裝業及自來水管承裝商,始能單獨投標,否則應共同投標)。 (2) 共同投標 符合上述1.項基本資格其一者採共同投標,並以 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所 有成員中應包含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 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應付具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切結書1、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盡事宜請詳證件審查表或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111年8月16日上午9時30分辦理資格開標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另行通知參加評選會議,請符合資格廠商備妥評選相關資料參加評選會議。 二、本案評選採序位法: (一)本案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且價格納入評比,由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評選委員就初審意見、廠商資料、評選項目逐項討論後,由各評選委員辦理序位評比,就個別廠商各評選項目及子項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個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最有利標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時,則最有利標從缺並廢標。 (二)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之序位且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並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如有2家(含)以上廠商總評分在80分以上且序位合計值相同者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其擇定方式為: ■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適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 之1規定,由機關擇一為之,或於招標文件預先擇一: □(1)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一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 者優勝廠商。綜合評選後之序位合計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2)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 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仍相同者,由召集 人(或副召集人)抽籤決定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08/15 17:00
開標日期
111/08/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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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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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昌國小新建幼兒園園舍興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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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27-教育用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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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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