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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第五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商業或營利事業法人或公私立大專院校。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書或其他政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原住民合作社或依法免納稅之法人免付)。
(三)切結書1。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六)電子領標廠商須檢附由廠商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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