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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06年7月2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廠商應為從事公關、傳播、廣告、設計、展覽、行銷等相關營業項目【營業代碼: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之政府立案合法納稅廠商。國內大專院校無須檢附營業項目證明,但須檢附設置廣告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相關學(科)系之證明文件。
(二)應附證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國內大專院校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開標時間:105年12月6日上午10時00分於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會議室。
(二)評選時間:105年12月7日上午10時00分於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會議室。
(三)餘詳「花蓮縣有機農產品包裝資材設計、製作及整合行銷案」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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