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1110001392 已決標公告

111年花蓮縣原住民族文化交流活動勞務採購案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11/05/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昇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34,156
原始預算
$ 2,934,9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清雄
聯絡電話 (03)8227171#282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原住民行政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吳清雄
聯絡電話 (03)8227171#282
傳真號碼 (03)8237045
電子郵件信箱 paingav@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34,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0 17:30
開標地點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本採購案活動順利進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總收發室(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6月21日(星期二)至23(星期四)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應備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其網路下載)。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印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投標廠商印模單。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規劃之合法住宿旅館或合格民宿應提供足額履約人數之合法房間數證明文件(台灣旅宿網查詢http://taiwanstay.net.tw) 7.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明文件。 8.服務企劃書一式10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清雄
聯絡電話
(03)8227171#282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原住民行政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吳清雄
聯絡電話
(03)8227171#282
傳真號碼
(03)8237045
電子郵件信箱
paingav@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34,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0 17:30
開標地點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本採購案活動順利進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總收發室(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6月21日(星期二)至23(星期四)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應備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其網路下載)。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印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投標廠商印模單。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規劃之合法住宿旅館或合格民宿應提供足額履約人數之合法房間數證明文件(台灣旅宿網查詢http://taiwanstay.net.tw) 7.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明文件。 8.服務企劃書一式10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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