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1100003077 已決標公告

110年花蓮原鄉e市集網站維運及行銷計畫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10/1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創意經濟促進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0,000
原始預算
$ 1,0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雁翎
聯絡電話 (03)8227171#284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原住民行政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聯絡人 周雁翎
聯絡電話 (03)8227171#284
傳真號碼 (03)8221682
電子郵件信箱 ab3407@h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1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奉准後逕洽原廠商續約1年,如遇111年度法定預算未獲本縣議會通過或相關單位補助或經部分刪減,則該擴充條件不生效力。 2.本案預計擴充上限新臺幣11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5 17: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之相關行業或法人團體、學校等。 (二)應所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依法設立之證明文件:(1)法人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組織章程。 (2)學校:出具學校同意參加投標之文件、投標廠商授權書。 (3)公司行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納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實質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學校免繳驗。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 6.電子領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公開評選及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2.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並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採準用最有利標固定金額給付101萬元辦理決標,並依評選序位辦理議價(約)作業。 3.考量「110年花蓮縣原鄉e市集網站營運及行銷計畫」勞務採購案,係「109年花蓮縣原鄉e市集網站營運及行銷計畫」勞務採購案之延續,已有前例可循,爰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機關自行訂定或審定,免於招標前成立本委員會為之,但本委員會仍應於開標前成立。」,擬請准予免於招商前成立,但於開標前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並另案簽核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雁翎
聯絡電話
(03)8227171#284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原住民行政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聯絡人
周雁翎
聯絡電話
(03)8227171#284
傳真號碼
(03)8221682
電子郵件信箱
ab3407@h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1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奉准後逕洽原廠商續約1年,如遇111年度法定預算未獲本縣議會通過或相關單位補助或經部分刪減,則該擴充條件不生效力。 2.本案預計擴充上限新臺幣11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5 17: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之相關行業或法人團體、學校等。 (二)應所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依法設立之證明文件:(1)法人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組織章程。 (2)學校:出具學校同意參加投標之文件、投標廠商授權書。 (3)公司行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納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實質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學校免繳驗。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 6.電子領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公開評選及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2.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並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採準用最有利標固定金額給付101萬元辦理決標,並依評選序位辦理議價(約)作業。 3.考量「110年花蓮縣原鄉e市集網站營運及行銷計畫」勞務採購案,係「109年花蓮縣原鄉e市集網站營運及行銷計畫」勞務採購案之延續,已有前例可循,爰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機關自行訂定或審定,免於招標前成立本委員會為之,但本委員會仍應於開標前成立。」,擬請准予免於招商前成立,但於開標前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並另案簽核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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