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109003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花蓮縣部落文化健康站量測儀器財物採購案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09/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昌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2,300
原始預算
$ 680,000
底價金額
$ 646,000
決標折數
93.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先生
聯絡電話 (03)8234531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原住民行政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原民處)
聯絡人 廖先生
聯絡電話 (03)8234531
傳真號碼 (03)8237045
電子郵件信箱 ab8080@h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3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4 14:30
開標地點 本府原住民行政政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原民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5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資格:有承辦本採購標的能力之立案公司、行號、法人,其(或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之一)項目列有「醫療器材製造業」、「醫療器材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醫療器材之業者、醫療器材販售許可證。 2.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書文件或行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B、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C、投標廠商聲明書。 D、切結書1。 E、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俾利查驗。 F、第1階段開標的廠商須為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身份者,請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未逹3家廠商投標,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G、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者。 H、餘如證件審查表所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先生
聯絡電話
(03)8234531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原住民行政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原民處)
聯絡人
廖先生
聯絡電話
(03)8234531
傳真號碼
(03)8237045
電子郵件信箱
ab8080@h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3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4 14:30
開標地點
本府原住民行政政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原民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5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資格:有承辦本採購標的能力之立案公司、行號、法人,其(或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之一)項目列有「醫療器材製造業」、「醫療器材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醫療器材之業者、醫療器材販售許可證。 2.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書文件或行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B、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C、投標廠商聲明書。 D、切結書1。 E、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俾利查驗。 F、第1階段開標的廠商須為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身份者,請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未逹3家廠商投標,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G、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者。 H、餘如證件審查表所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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