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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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林榮路3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花蓮縣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林榮路338號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啟自完成契約各項委託規劃設計與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能在執業者。2.計畫主持人應為機械、電機或冷凍空調技師,且應為投標廠商於主管機關登記服務並參加勞保之專任工作人員
附加說明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下列收件地點:本府總收發室簽收(花蓮市府前路17號)。2.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繳交憑證(tkn檔)存入CD光碟片內一併裝入外封套內投遞,俾本府查驗。
其他
1.開標日期:111年 月 日上午10時00分(資格審查)於本公司會議室,本案評選時間另行通知,遇減價或評選之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如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地點時間辦理。 2.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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