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資格:
1.具有公司(商業)登記之企業。
2.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營利事業法人、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3.大專院校。
(二)證明文件: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下載列印)。
2.有效納稅證明(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
3.投標標價清單。
4.切結書1。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7.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附加說明
1.採購金額調增為新台幣550萬元。
2.本案之電子集章須於網站執行,並請注意需求說明書所列網站應具備之功能。
3.調整需求說明書第柒點第五項第4款有關資通安全分級為「中」安全等級。
4.本案履約工項及數量無變更,惟請留意勞務採購契約及需求說明書有針對網站系統部分增加相關說明。
5.本案相關招標文件內容若有調整之處,皆用紅字標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