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lps11007 已截止

卓樂國小110學年度夜光天使點燈計畫-便當採購案

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公告日:110/10/12 截止日:110/10/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5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10/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5.98.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月英
聯絡電話 (03)8889075#13
機關代碼 3.76.55.98.9
單位名稱 卓樂國小總務處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卓樂86號
聯絡人 陳月英
聯絡電話 (03)8889075#13
傳真號碼 (03)8886685
電子郵件信箱 zlpps0918@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0學年度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共計100天,每人每餐65 元,師生共40位,故預計金額新台幣26萬元整。 2.後續111學年度開學至112年6月30日止100天,每人每餐65元,師生 共40位,故預計金額計新台幣26萬元整,兩個學年度共計52萬元整。 3.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評定優良廠商者,依110學年度之契約金續 約1學年,即111學年度。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學年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5 12:00
開標時間 110/10/15 13:30
開標地點 卓樂國小二樓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卓樂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含有蔬果及各項農產品、畜產品買賣、團膳業務、各種冷凍肉類海鮮買賣、米食豆類菸酒買賣等…相關合於此標案之業務等合格公司行號、無不良紀錄。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由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視投標文件規定,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三個月以內)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第三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2.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評定優良廠商者,依110學年度之契約金續約1學年,即111學年度。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學年之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5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8.9
聯絡人
陳月英
聯絡電話
(03)8889075#13
機關代碼
3.76.55.98.9
單位名稱
卓樂國小總務處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卓樂86號
聯絡人
陳月英
聯絡電話
(03)8889075#13
傳真號碼
(03)8886685
電子郵件信箱
zlpps0918@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0學年度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共計100天,每人每餐65 元,師生共40位,故預計金額新台幣26萬元整。 2.後續111學年度開學至112年6月30日止100天,每人每餐65元,師生 共40位,故預計金額計新台幣26萬元整,兩個學年度共計52萬元整。 3.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評定優良廠商者,依110學年度之契約金續 約1學年,即111學年度。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學年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5 12:00
開標時間
110/10/15 13:30
開標地點
卓樂國小二樓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卓樂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含有蔬果及各項農產品、畜產品買賣、團膳業務、各種冷凍肉類海鮮買賣、米食豆類菸酒買賣等…相關合於此標案之業務等合格公司行號、無不良紀錄。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由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視投標文件規定,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三個月以內)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第三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2.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評定優良廠商者,依110學年度之契約金續約1學年,即111學年度。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學年之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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