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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額或數
量:
本案保留115學年度及116學年度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之⾦額、數量同
115學年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續約核算付款),同時得以換文⽅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午餐食材供應廠商(領有營業登記項⽬F201農、畜、⽔產品零售業或F102食品
什貨批發等食材供應相關之公司登記證明者)或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與標案標的內容相關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投標廠商與機
關⼈員間不得有不當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等情事,機關⼈員如遇有
前揭情事,依規定知會(兼辦)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2.截⽌投標⽇或開標⽇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上班之處理
原則:(1)截⽌投標⽇因故停⽌上班時,則原定截⽌投標時間延⾄次⼀辦 公⽇
之同⼀ 截⽌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併延⾄該延⻑後之截⽌投標⽇之次
⼀辦公⽇ 同⼀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因故停⽌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次
⼀辦公⽇之同⼀開標時間。
3.本案符合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 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
原住⺠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 2階段辦理;第 1階
段先就原住⺠廠商所投之標進⾏審標、決標,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
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廠
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
者比價或議價。
4.本案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
⾯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天,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
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6.凡符合本案資格,得進行簡報及參與議約(或議價)之廠商,其相關作業時間與安排事項,本校將於審查後另行通知,請廠商留意相關訊息並配合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卓溪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