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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384@h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園址遷移後除了解決原本幼兒活動動線與小學生活動之動線重疊等困境,新校舍除了在設施設備上依照「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設定,更是針對幼兒發展與學習做整體設計與規劃;環境上結合培養幼兒美感與兼具實用功能的公共藝術,是可以提供幼兒一個安全舒適的良好學習環境。
二、另外配合政府公共化政策提高公立幼兒園供應量,本園增加2班2歲專班班及2班3至5歲混齡班,可以滿足家長對2歲專班的需求,讓更多家長可以享受公幼福利與優質教保服務品質。
三、本園環境獨立、舒適,適合辦理相關親子活動、社區活動,期望可以結合社區力量讓我們為幼兒共創一個快樂多元溫馨的校園。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自強路533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應具備以下二項基本資格:
A.第1投標廠商資格(設計): 開業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具有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B.第2投標廠商資格(施工):「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室內裝修業(具有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
(2)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專業分包廠商取代第1投標廠商資格(設計)」參與投標,應以「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室內裝修業(具有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為主要投標廠商,另將設計專業部分以分包廠商代之,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 2 家;若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3)投標廠商應檢附基本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如下(詳證件審查表):
A.綜合營造業:
a.「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建築師事務所:
a. 建築師開業證書。
C.室內裝修業
a.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建議至現地了解標的情形,請先電洽幼兒園伍主任03-8562619#750或總務處張主任03-8562619#731,預約時間再一往前往。
二、本案為最有利標固定金額決標,評選項目包括
1團隊專業能力及經驗:設計施工團隊人員配置、學經歷、專長、相關證照、相關法規專業知識;近五年完成相關工程之實績說明。
2設計構想及方案:對機關需求設計規畫之完整性:本案設計理念及對於整體空間運用效率化及配置巧思、規劃設計之造型、風格、空間色系之調配,營造之美感、創意與發想之展現、
3施工進度及品質管制措施:施工計畫(包含施工時程、方式及相關配套措施)、品質管制計畫、勞工安全衛生計畫。
4價格:價格組成合理性、完整性。
5簡報及答詢 簡報內容與應答。
6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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