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FPS1140619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小排水系統康芮颱風災害復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綠邑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10,300
原始預算
$ 1,127,931
底價金額
$ 1,127,000
決標折數
98.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5.97.8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郁城
聯絡電話 (03)8831195#13
機關代碼 3.76.55.97.84
單位名稱 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83花蓮縣富里鄉豐南村永豐84號
聯絡人 李郁城
聯絡電話 (03)8831195#13
傳真號碼 (03)8832419
電子郵件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127,931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1 10:00
開標時間 114/07/01 11:00
開標地點 983花蓮縣富里鄉豐南村永豐8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3花蓮縣富里鄉豐南村永豐8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為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1 條規定應由原住民廠商承包之規定,本案採第 1 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 2 階段方式辦理決標,說明如下: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 49 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款採公開取得 3 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辦理,第 1 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 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 2 階段辦理。 (二)第 1 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為合格標,或有其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情形,則於作成紀錄後,第 2 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並得決標予非原住民廠商。 二、本案依本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惟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7.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郁城
聯絡電話
(03)8831195#13
機關代碼
3.76.55.97.84
單位名稱
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83花蓮縣富里鄉豐南村永豐84號
聯絡人
李郁城
聯絡電話
(03)8831195#13
傳真號碼
(03)8832419
電子郵件信箱
yucheng10606028@hl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127,931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1 10:00
開標時間
114/07/01 11:00
開標地點
983花蓮縣富里鄉豐南村永豐8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3花蓮縣富里鄉豐南村永豐8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為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1 條規定應由原住民廠商承包之規定,本案採第 1 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 2 階段方式辦理決標,說明如下: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 49 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款採公開取得 3 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辦理,第 1 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 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 2 階段辦理。 (二)第 1 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為合格標,或有其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情形,則於作成紀錄後,第 2 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並得決標予非原住民廠商。 二、本案依本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惟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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