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3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光明路1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土木包工業或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之公司或行號或列有「體育用品製造業」,或「運動器材批發業、零售業」,或「遊具安裝、遊戲器材買賣安裝」,或「教學教具器材買賣」,「兒童遊樂設施之設計、製造、安裝」或得以完成本採購項目之相關行業(得以製造、販售體育、遊戲用品或營業項目具有販售本標的物之廠商)。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機關辦理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
1.本標案第二次公告開放全部廠商投標。
2.機關於所有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後,續辦理擇符合需要者之評審作業程序,並擇最符合需要之廠商依序位進行議價。
其他
1.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2.請廠商務必到校現場實際丈量,招標文件提供規格僅供參考,以實際現況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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