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花蓮縣玉里鎮大禹里225號
電子郵件信箱
neitzsche2000@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花蓮縣玉里鎮大禹225號 (大禹國小總務處)簽收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
二、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領有合格營業登記證,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拒絶往來之廠商。
附加說明
1.本案預計採購金額為$1,545,589元,為達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招標文件),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辦理開決標,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招標文件),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3.評分項目之一有3D彩繪圖稿 (穿堂及兩側走廊),請融入在地精神或文化相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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