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J1150822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大進國小禮堂設施設備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紹滕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14,116
原始預算
$ 714,11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5.97.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洪淑媛
聯絡電話 (03)8701049#14
機關代碼 3.76.55.97.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4號
聯絡人 洪淑媛
聯絡電話 (03)8701049#14
傳真號碼 (03)8702441
電子郵件信箱 hs20535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14,11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714,116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9 17:30
開標地點 花蓮縣大進國小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部分自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監造服務自工程契約生效之日起辦理施工前相關審查及準備工作,自工程開工日起執行施工監造,至本契約監造之全部採購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開業證書。 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證。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 技師執業執照。 依法應加入公會者,其有效會員證。 執業科別及業務範圍應依法得承辦本案技術服務。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相關專業技師之執業執照及有效公會會員證。 登記之工程技術服務業務範圍應依法得承辦本案技術服務。 前開各類廠商並應檢附: 納稅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 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文件。 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原住民廠商身分係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辦理優先採購及決標程序之認定,非取代前開專業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如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採公開取得廠商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評審,採序位法擇定符合需要之廠商辦理議價。 三、本案服務費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契約價金上限為新臺幣714,116元,廠商免填投標總標價,實際服務費依契約約定按實際建造費用核實計算。 四、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民地區,相關優先採購及決標程序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7.51
聯絡人
洪淑媛
聯絡電話
(03)8701049#14
機關代碼
3.76.55.97.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4號
聯絡人
洪淑媛
聯絡電話
(03)8701049#14
傳真號碼
(03)8702441
電子郵件信箱
hs20535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14,11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714,116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9 17:30
開標地點
花蓮縣大進國小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部分自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監造服務自工程契約生效之日起辦理施工前相關審查及準備工作,自工程開工日起執行施工監造,至本契約監造之全部採購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開業證書。 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證。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 技師執業執照。 依法應加入公會者,其有效會員證。 執業科別及業務範圍應依法得承辦本案技術服務。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相關專業技師之執業執照及有效公會會員證。 登記之工程技術服務業務範圍應依法得承辦本案技術服務。 前開各類廠商並應檢附: 納稅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 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文件。 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原住民廠商身分係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辦理優先採購及決標程序之認定,非取代前開專業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如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採公開取得廠商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評審,採序位法擇定符合需要之廠商辦理議價。 三、本案服務費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契約價金上限為新臺幣714,116元,廠商免填投標總標價,實際服務費依契約約定按實際建造費用核實計算。 四、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民地區,相關優先採購及決標程序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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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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