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鳳林鎮鳳林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55.97.3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4 - 地板及牆面貼磚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徐志宏 |
| 聯絡電話 | (03)8762031#114 |
| 機關代碼 | 3.76.55.97.33 |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鳳林鎮鳳林國民小學 |
| 機關地址 |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二段一號 |
| 聯絡人 | 徐志宏 |
| 聯絡電話 | (03)8762031#114 |
| 傳真號碼 | (03)87614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sjh5217@yahoo.com.tw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6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46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13 09:00 |
| 開標地點 | 花蓮縣鳳林國小二樓客語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二段一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7月1日至106年7月2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之營利登記事項須與本標案相關。 2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或申報書)或未欠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之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明書影本。 5.其餘請見「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鳳林鎮鳳林國民小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1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