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4-01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小附設幼兒園 「106學年度午餐暨點心食材供應」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3,000
原始預算
$ 693,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5.97.2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瑞蘭
聯絡電話 (03)8571746#106
機關代碼 3.76.55.97.2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太昌村明義五街一號
聯絡人 張瑞蘭
聯絡電話 (03)8571746#106
傳真號碼 (03)8573895
電子郵件信箱 tacpst11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3 09:00
開標時間 106/10/13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太昌村明義五街一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0月16日起至107年6月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凡經政府登記合格有案、證件齊全,營業項目為餐盒食品業或農產運銷業者。必要性:以供應新鮮、衛生、檢驗合格之食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 並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評審,擇符合需要者議價(議定契約內容)。 (二)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或機關通知時未依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8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7.23
聯絡人
張瑞蘭
聯絡電話
(03)8571746#106
機關代碼
3.76.55.97.2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太昌村明義五街一號
聯絡人
張瑞蘭
聯絡電話
(03)8571746#106
傳真號碼
(03)8573895
電子郵件信箱
tacpst11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3 09:00
開標時間
106/10/13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太昌村明義五街一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0月16日起至107年6月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凡經政府登記合格有案、證件齊全,營業項目為餐盒食品業或農產運銷業者。必要性:以供應新鮮、衛生、檢驗合格之食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 並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評審,擇符合需要者議價(議定契約內容)。 (二)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或機關通知時未依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8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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