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9 已決標公告

北埔國小LED顯示器設備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彩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50,000
原始預算
$ 2,085,720
底價金額
$ 2,084,999
決標折數
83.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5.97.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佩芬
聯絡電話 (03)8264624#36
機關代碼 3.76.55.97.15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170號
聯絡人 蔡佩芬
聯絡電話 (03)8264624#36
傳真號碼 (03)8266758
電子郵件信箱 peifen881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21
原公告日 111/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8 07:3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1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1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個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4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項目:不限(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2.廠商納稅證明(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1.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內送達,逾截止投標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2.開標方式:採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後通知廠商做簡報。 ※招標文件內容釋疑: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2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處停止上班,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4.為使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身分證明文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 5.本次為第一次公告須達3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服務建議書須檢附於投標文件內一起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97.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佩芬
聯絡電話
(03)8264624#36
機關代碼
3.76.55.97.15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170號
聯絡人
蔡佩芬
聯絡電話
(03)8264624#36
傳真號碼
(03)8266758
電子郵件信箱
peifen881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21
原公告日
111/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8 07:3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1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1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個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4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項目:不限(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2.廠商納稅證明(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1.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內送達,逾截止投標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2.開標方式:採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後通知廠商做簡報。 ※招標文件內容釋疑: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2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處停止上班,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4.為使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身分證明文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 5.本次為第一次公告須達3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服務建議書須檢附於投標文件內一起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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